案例一:台北某位王姓老婦接到詐騙集團電話,歹徒分別假冒「玉山銀行行員」、「高志成科長」、「台北地檢署黃姓檢察官」等名義,宣稱老婦遭人在銀行冒用名字開戶,涉詐騙案存款將遭凍結,老婦大驚詢問解決辦法,歹徒要老婦將存款交給法院監管科監管,老婦立刻到銀行提領140餘萬元準備交給歹徒,幸好當時派出所員警正在銀行簽巡邏箱,看到老婦捧巨款,直覺不對勁並上前詢問,『多方』勸阻,終於讓老婦免於受騙。(哄老人不比哄小孩輕鬆……

案例二:嘉義地區最近出現詐騙集團假冒檢察官或警察,打電話向被害人佯稱帳戶被歹徒冒用洗錢,因此要求必須暫時領錢出來保管,配合調查幾天後再發還;被害人往往不疑有詐,由一路佯裝檢警人員的歹徒陪同或跟隨,到銀行、郵局領款,嫌犯再趁機取款後逃逸,兩個月來已在嘉南地區得逞10餘起,詐得贓款逾1500萬元。(二個月就可以拐到1500萬?!誰說台灣經濟很差……

案例三:高雄市66歲張姓市民屢屢接獲自稱是香港彩券局的中獎詐騙電話,由於天性樂觀、善良,自己是講信用的生意人,對人從不懷疑,所以總是選擇相信真的中獎,結果被騙11次、騙走346萬元(最高紀錄一年被騙7次,最大匯款金額一次匯出208萬);每次被騙都報警,創下165專線報案最多次的個案紀錄。(詐騙集團似乎該頒個「惠我良多」獎給這位大哥……

上述三個案例,為賤芭樂今天在聯合新聞網看到的消息,後來無聊的突發奇想,用「詐騙」上google搜尋,哇靠!約44,210,000個相關網頁!四千多萬筆?比鍵入「陳水扁」得到結果約39,799,999個相關網頁還多耶,看起來「詐騙」這件事,已經成為你我生活中的不可或缺一部分了!不過賤芭樂感慨之處,並非上述那種看起來好像只有『笨蛋』才會被唬的詐騙行為。事實上,賤芭樂從很早以前,就一直認為『偶天天都嘛在被騙』,差別只在於情節輕重而已。譬如「跳樓大拍賣」、「正宗第一家」、「台灣最便宜」、「不好吃免錢」……等等,雖然業者都認為這樣叫做「適度的誇大」宣傳,但嚴格來說,這都嘛算某種程度的欺騙。只不過「便不便宜」、「好不好吃」、「有不有名」這種事情,沒有啥客觀的標準,都嘛屬於個人主觀的判斷,所以賤芭樂才不會那麼無聊,對這種事情不爽。真正讓賤芭樂一直耿耿於懷的,為那種用明示暗喻的方式,告訴我「根據……,在……情況下,如果……,未來就可以……,否則……」。有沒有這種狀況?

唉!還記得就在前一段時間,楚楚可憐的雙魚女,梨花帶淚般哭著跟賤芭樂說,她的理專三年前就像上述那樣說法:「根據本投信研究部門的專業評估,在衡量風險與報酬情況下,如果投資穩定而報酬率高的雷曼兄弟連動債基金,未來就可以享受悠閒輕鬆的退休生活,否則通貨膨脹將會讓你的死薪水永遠不夠用。」然後慫恿相對不專業的她,將工作十年累積的成果,滿心期待的交給他們,期許過個五年十年,能得到投信口中幸福美滿的未來,現在呢?甜美的果實在哪裡?連果樹都嘛已經枯死了,還果實咧!然後只丟一句「吃燒餅哪有不掉芝麻的,何況合約內又沒有白紙黑字,保證我曾說要約宣傳都一定要兌現……」,就這樣稀哩呼嚕的,把她上半生累積的成果已經化為烏有,現在誰還有心情討論下半輩子的希望與夢想?大大們,這叫做宣傳,還叫作詐騙?賤芭樂無言……。只能說,雙魚女,節哀順變吧,300多萬再賺就好了,至少妳老公沒打妳,感恩了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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